研究生院举行研究生科研成果优秀奖评奖通知
为了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,潜心研究,多出人才,多出成果,研究生院特举行研究生科研成果优秀奖评奖活动。
一、评奖条件
(一)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以及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(二)积极参加科学研究,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原则,发表优秀科研成果。
(三)遵纪守法、自觉执行学校和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。
(四)在校的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。
二、评奖条件
(一)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。
一等奖人数为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3%,二等奖为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6%,三等奖为博士研究生、硕士研究生总人数的10%。博士研究生的科研成果与硕士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分开评比。
(二)参评者提供的科研成果应是评奖规定的期间(2005年5月1日到2006年4月30日)内发表的论文、正式出版的著作。
(三)参评者提供的科研成果一律换算为量化分,依科研成果总分的高低,确定获奖人名单及获奖者等级。一等奖获得者必须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一篇论文或具有的出版专著。
三、科研成果量化换算办法
(一)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的论文,每篇论文分10分、每千字4分;在省级报刊上发表的论文,每篇论文分5分,每千字2分;省以下报刊发表的论文分2分、每千字2分。
(二)被其他报刊转载的论文,按所转载报刊的级别另外计算分数。
(三)2人合写论文,第一作者按总分的60%的分量计算论文分,第二作者按总分的40%的分量计算论文分;3人以上合写论文,第一作者按总分的50%的分量计算论文分,其他作者按剩余的平均分量计算论文分。
(四)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,每部著作分5分、每万字4分;省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,每部著作分10分、每万字4分;省以下出版社出版的专著,每部著作分6分、每万字4分。
参与编写的著作,按所承担该部分著作的写作两计算著作分,或按该著作作者平均分担著作分,其他同上。
四、评奖时间
各年级各支部在5月20日以前,将规定时期内的科研成果原件及个人成果汇总表一起,由分会学术部长交校研究生会学术部长张国举,再转交研究生院培养处。6月中旬公布评奖结果,同时举行颁奖大会。(个人成果汇总表可到peiyangchu@163.com信箱下载,登录密码123456)
中央党校研究生院
中央党校研究生会
2006年4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