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7 期
(总第371期)
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 2008年5月5日
中央党校200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
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》精神和我校200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情况,拟定复试工作方案如下:
一、基本原则
“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保证质量、宁缺毋滥”。
二、复试人选
1、初试最低分数线:外语50分,业务课60分,均计入初试总成绩;加试课60分,不计入初试总成绩。
2、各教研部(所、院)按招生名额100-150%的比例确定复试考生。
3、各招生专业可在报考本专业招生导师的考生中调剂复试。
三、复试内容与形式
1、外语复试
听力测试,30分钟,分值20分;口语测试,每位考生10分钟,分值10分;听力、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,合计最低分数线15分。
2、专业复试
面试,每位考生30分钟,分值100分;面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,最低分数线60分。
3、专业加试[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(政治经济学专业为跨门类)考生]
笔试,考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,加试科目的试题要严谨规范;每门课考试时间180分钟,分值100分,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,最低分数线60分。
四、复试组织
1、外语教研室负责外语复试工作,成立由中级以上职称人员2人组成的复试小组;复试小组要制定外语复试方案。
2、各教研部(所、院)负责专业复试工作及专业加试工作,成立由包括招生导师在内的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组成的复试小组,另配秘书1人;各复试小组要制定专业复试方案及专业加试方案。
3、外语复试、专业复试及专业加试记录均要准确完整。
五、录取人选
1、各教研部(所、院)之间不调剂招生名额。
2、各教研部(所、院)及各招生专业要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及复试成绩,同时考察其综合素质,了解其全面情况,慎重确定录取人选。
3、各教研部(所、院)及各招生专业须等额上报录取考生。
六、外语教研室要将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和复试方案,各教研部(所、院)要将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名单、复试方案、复试考生名单、复试记录、录取考生名单,及时报研招办。
七、各教研部(所、院)及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做好参加复试未被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工作,并妥善处理一切意外突发事件。
八、研招办将按规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(http://yjsy.ccps.gov.cn)公布复试、录取信息。
中央党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
2008年5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