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8 期
(总第372期)
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 2008年5月6日
查 课 通 报
本学期开学后,我们就3、4两个月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了检查。现通报如下:
一、未报告自行调课的,共有88次(占两个月课堂教学的8.9%)。其中:
哲 学 部:1.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 1次
2.中国哲学专业 4次
3.科技哲学专业 3次
4.伦理学专业 2次
经济学部:1.政治经济学专业 4次
2.区域经济学 2次
3.国民经济学 1次
科 社 部:1.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 1次
2.社会学专业 13次
政法部:1.法学理论专业 3次
2.经济法学专业 9次
3.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 7次
4.政治学理论专业、中外政治制度专业(合上课) 5次
5.行政管理专业 1次
党史部:中共党史专业 1次
党建部:1.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 7次
2.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6次
研究所:1.世界经济专业 2次
2.国际政治专业 1次
3.国际关系专业 2次
4.国际政治专业、外交学专业(合上课) 2次
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:
1.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 4次
2.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专业 2次
3.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 3次
4.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专业 2次
二、由教学秘书报培养处批准调课的,共有29次(占两个月课堂教学的3%)。其中:
哲学部:1.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 1次
2.中国哲学专业 1次
3.伦理学专业 1次
经济学部:政治经济学专业 3次
政法部:1.法学理论专业 3次
2.经济法学 3次
3.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 1次
4.政治学理论专业、中外政治制度专业(合上课) 2次
科社部:社会学专业 2次
党建部:1.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 2次
2.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2次
文史部:中国近现代史专业 3次
研究所:1.世界经济专业 1次
2.国际政治专业 1次
3.国际关系专业、外交学专业(合上课) 3次
今后,培养处将继续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。请各学科、专业严格按教学计划授课;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调课和调换教室的,应由教学秘书报培养处批准并及时通知到每位学生。
研究生院培养处
2008年5月4日